家族排列中的親密關係(伴侶關係)

 

 

與另一個系統發生關係,親密伴侶也應納入體系

 

1. 親密關係定義:


家排理論中對男人與女人的討論,主要是從家庭系統而來;既然是家庭系統,自然與生物繁衍有關,男女的伴侶關係則側重在男女經過性關係後成為父親與母親角色的可能性,而非一般社會定義的婚姻關係。以性為基礎,繁衍後代為目的。也就是說有「性關係」,就有關連了,但有了小孩,其中的糾葛會更深。
在此基礎上,無論是單身、不婚、同性戀等議題均屬例外。但現今多元的社會,上述的議題在伴侶關係上越來越多見,故以接觸到的個案作進一步分析,尚無概論性的理論提出。

 

2.親密關係的內容:

 

(1)系統包括自己的原生家族與伴侶的原生家族:

男女雙方成為伴侶,必會攜帶原生家庭的價值觀與男女互動模式,對這些舊的價值觀或模式,一旦面臨更新時,會產生罪惡感。如果想讓愛成長茁壯,伴侶們必須克服良知意義上的支配。因此,愛的代價是具有罪惡感的。

這個對象也可能受到他家族的瓜葛,而有動力影響,間接影響兩人間的關係。

(2)兩人間的子女問題:

婚姻關係先於親子關係,夫妻地位優於孩子。因為男女結合時,首先成為伴侶,再成為父母。所以,伴侶關係在父母關係之前,占優先地位。若本末倒置,定會形成系統不平衡。

無論子女中有夭折、墮胎、殘障……,均會影響兩人的關係,甚至小孩也會受雙方家族動力影響。
墮胎一直是海寧格研究的主題,從排列個案經驗中得知人工墮胎易導致伴侶關係的結束、性關係會比較困難。雖是墮胎,孩子死亡,但並不會改變此男女是父母的事實,且伴侶雙方均有責任,甚至會影響後來的家庭生活。
自然流產的小孩通常不會影響家庭系統,和伴侶關係,應當作意外事件處理,尊重他們的命運

 

3)外遇 / 再婚


第二任伴侶會感受到其伴侶與前一任伴侶間的連結,所以第二任伴侶間愛要成功,只有第一任伴侶被承認且尊重,新任伴侶了解自己是跟隨第一任伴侶之後,且受惠於他們時,第二任的伴侶關係才會成功。
另外,新任伴侶關係並不如第一任相同的力量與品質,但不代表愉悅程度降低,只是連結的強度依任數增加而依序遞減。

 

4)與原生家庭的關係

a.是否有離家重新出發的準備,爸爸的寶貝女兒、媽媽的寶貝兒子均會影響親密關係。

伴侶之間的愛,應以一個成熟男人與一個成熟女人的態度對待對方。因此,必須脫離媽媽的寶貝兒子與爸爸的寶貝女兒;使兒子重歸父親的影響範圍,女兒重歸母親的影響範圍,才有能力完全參與平等的男女關係。

 

b.婆媳問題、翁婿問題

與原生家庭中父母之間的伴侶關係和父母與子女間的親子關係有密切關係,倘若與父母未得到和解,將會影響到現在小家庭中的伴侶關係。

 

5內在男人與內在女人:

因為每個人的體內一半基因來自父親,一半基因來自母親,因此內在男女同時反應父母對其的影響,同時也展現出當事人對外在男女關係的思路。

每個人的內在都有一份迫切的渴望,渴望與自己的男性或女性能量相逢,並合而為一。因此,對一個男人而言,會去尋找最吻合他內在女性能量的女人;一個女人則會去尋找一個擁有她內在男性能量特質的男人。就算我們無法意識到,甚至對方的某些特質讓我們覺得不以為然,可是就算想分手,也會有一種離不開對方的感覺,所以伴侶常常提供一面鏡子,讓我們看到藏起來的一面。

有時候,這個內在男人、內在女人會顯現在你選擇另一半身上。

 

(6)男女關係之外—以系統觀討論,均與家族的牽連糾葛有關

例如:單身、同性戀、為宗教捨身

a.單身:無法解釋,有其它派別認為是發展自身內在的男人與女人。

b.同性戀:就系統概念整合出三種模式:

(a)在系統中代表某一相反性別的人。

(b)代表某一被家庭系統排斥的人,儘管性別相同,但都是以「局外人」身份出現。

(c).被相反性別的父母影響,無法完成心理上接受相同性別的父母親。

    c.為宗教捨身:仍與系統有關

 

這些概念,乍看似乎有些教條,但都是來自實際個案經驗後歸納而來。但仍要強調:每位個案都是獨一存在於世間,在面對個案同時,這些理論均應捨棄,以全部的身心面對每位獨特的個案,感受他獨一的人生經歷,靜靜等待能遇見只屬於他的美好和解的圖像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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