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排列中與我們家族命運有關聯的人員:


1.當事人和兄弟姊妹(存在的、早夭的、墮胎的、送養的,或是父母任一方的私生子女)

2.父母和父母的兄弟姊妹(存在的、早夭的、墮胎的、送養的,或是他們父母任一方的私生子女),以及父母的前任伴侶

3.祖父母和其特殊命運的手足,以及祖父母的前任伴侶

4.曾祖父母

5.利益受到侵害者:
家族承接的財產,是因他人付出代價而得到的,這些人也歸屬於我們家族;或是虧欠我們家族的人。
6.受害者與加害者:
無論是我們家族暴力迫害人家,或是別人侵害我們,且因此犧牲生命時,也會因這種特殊遭遇,形成命運共同體。例如,車禍要成死亡,肇事者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均與受害家族的命運糾葛在一起。
以上這些人都屬於我們的家族系統,其中的任何一位無論是因為任何原因被排拒,抹去他在家族的位置,則在家族之樹中,形成一個黑洞或黑旋渦,不斷吸引後代,潛在的認同他,甚至去複製他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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